每到月初除了还款、交话费,
还有一笔支出就是水电煤气了。
韶关人注意!电费又有新变化了!
近日,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
《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
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广东将完善现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
实施尖峰电价政策
自2021年10月1日起执行
这次对现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作出调整。
与现行峰谷电价政策保持一致,
即包括大工业用户、普通工业专变用户,
国家和省对部分用户执行峰谷分时
电价政策有专门规定的按其规定。
考虑到部分商业用户错峰用电难度大,
此次暂未对商业用户
实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
主要变化
(一)峰谷时段及峰谷电价有调整
调整后,峰平谷时段全省统一:高峰为10-12点、14-19点,低谷为0-8点,其余时段为平段。(原高峰为14:00-17:00,19:00-22:00,低谷0-8,其余平段)相比现行峰谷电价政策,峰段增加1小时,平段减少1小时,调整后峰平谷时长分别为7小时、9小时和8小时。 峰平谷比价从现行的1.65 : 1 : 0.5调整为1.7:1:0.38。
比如一个月用电量10万度的普通工业客户,若将峰期生产调整至谷期可节约电费约6万元,若平段负荷调整至谷期可节约电费约3万元,移峰填谷经济效益非常显著。
(二)新增尖峰时段及尖峰电价
每年7月、8月、9月三个整月内,每天的11:00-12:00、15:00-17:00(共三个小时)执行尖峰电价;其他月份(7月、8月、9月除外)中日最高气温达到35℃及以上的高温天(以中央电视台一套每晚19点新闻联播节目天气预报中发布的广州次日最高温度为准,次日予以实施)。尖峰电价在上述峰谷分时电价的峰段电价基础上上浮25%。
对居民而言则总体有利,
如居民用户认为自身家庭
用电符合低谷多用电、高峰少用电的情况,
可选择执行峰谷分时电价,
从而减少电费支出;
反之则可不选择执行峰谷分时电价。
需要指出的是,峰谷分时电价政策的实施,
可有效减少一些不必要的输配电、
发电资源投入,
提升电力系统运行效率和经济性,
有利于从总体上降低全社会用电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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