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甲某某就漏水问题多次与楼上302房业主乙某某协商,还寻求过街道调解,却始终没能解决,无奈之下只好将乙某某诉至武江法院,要求对方修复漏水问题并赔偿损失。302房业主乙某某辩称漏水系402房厨房蓄水池渗漏所致,侵权责任应由402房业主丙某某承担。而丙某某则表示自家也存在渗漏情况,且停用蓄水池后问题依旧,拒绝担责。
武江法院受理后,判断此为典型相邻关系纠纷,不仅涉及多层业主责任划分,还牵扯公共设施问题,单靠法院一方难以高效化解。于是,决定与区综治中心协同合作,组建起由法官、法官助理、调解员、社区书记、网格员组成的临时“协调小组”,并明确了“查原因、厘责任、定方案、筹资金、督进度”的解纷思路。协调小组第一时间组织202、302、402房业主共同现场勘查,发现三户天花板及墙内管道处均有渗漏,502房管道下方亦有渗水。基于勘查结果,法官提出两个解决方案:一是委托专业机构鉴定(费用较高,需责任方承担或业主共担);二是协商选定维修师傅排查维修(邻近小区有过成功先例)。
考虑到现场勘查结果显示公共管道锈蚀的可能性大,而且鉴定费高昂,用于维修更利实质解纷,协调小组决定先向202房业主开展释明工作,并派出网格员邀请维修师傅至202房检查,初步判断为公共水管锈蚀渗漏。202房业主权衡后同意第二方案。维修师傅详细检查后,提出更换2-4楼公共排水管、5楼视情况更换的方案,三户业主认可方案和报价。在社区主任组织下,三户业主分别与师傅签订维修协议并支付维修费用。历时三个月,管道更换完成,彻底解决了困扰业主多年的漏水难题。
此次纠纷的成功化解,是武江法院协同区综治中心,探索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前端化解的生动缩影。对于“三无”小区公共设施老化引发的纠纷,依赖高成本、耗时长的鉴定方式,易加重诉累、延误解决,不利邻里和谐,法院联合综治中心启动基层矛盾协同化解机制,有效整合资源与力量,精准定位治理短板,实现纠纷实质化解。
来源: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