错过高速出口莫逆行 安全警钟需长鸣

高速公路上,

偶尔错过出口在所难免,

但千万不能心存侥幸掉头逆行!

那是把自己和他人推向危险的深渊。

近日,翁源法院审结了

一起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



据悉,徐某驾驶小型客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当车辆行至某路段时,因疏忽错过高速路互通口。在意识到走错路线后,徐某并未采取正确、安全的措施,而是在明知高速公路上严禁掉头、逆行的情况下,仍然选择在高速公路上掉头并逆行在快车道上,随后与同车道正常方向行驶的车辆发生相撞,造成车辆损坏、二人受伤、一人死亡的交通事故。


翁源法院经审理认为,徐某明知驾车在高速公路上逆行会危害公共安全,仍无视法律在高速公路上逆行,对危害结果持放任态度,其行为已经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最终,法院依法判处徐某有期徒刑十年。


法官提醒:驾驶员在高速公路上行车,务必时刻保持高度的注意力和警惕性,提前规划好行驶路线,一旦错过出口,切不可抱有侥幸心理,做出掉头、逆行等危险行为。应继续行驶至下一出口,再重新规划路线。遵守交通法规,既是对自己生命安全的负责,也是对他人生命财产安全的尊重。任何漠视法律、忽视安全的行为,都将付出沉重的代价。


来源: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