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宗接错电表线的“乌龙”事件
让姜某有苦难言。
她发现,几年内竟帮隔壁商铺
多交了数万元电费,
且对方不愿意返还钱款,
这该如何是好?
近期,乐昌法院依法审结
一起不当得利纠纷案。
经查实,姜某在2019年9月承租了韶关某处的商铺, 2020年7月,李某承租了与姜某商铺相邻的商铺。2024年6月,李某商铺的电路突然着火,但未影响到自家电力供应,反而导致姜某的商铺停电。姜某对此不解,遂向供电局反映情况。经过调查,原来,两商铺电表报装立户时,施工单位将两户电表后线接错,导致双方一直为对方缴纳电费。经过确认,从2020年7月至2024年7月,姜某商铺缴纳电费8万余元,李某商铺缴纳电费2万余元。姜某共计“帮”李某商铺缴纳电费6万余元。姜某向李某催讨其多缴纳的电费,但均未果,遂诉至乐昌法院。 乐昌法院经审理认为,该案为不当得利纠纷。姜某代李某多交商铺电费共计6万余元,李某至今未返还该部分电费没有合法依据,其构成不当得利,应当返还该部分电费。至于李某抗辩应由接错线的责任方承担相关法律后果等意见,因与该案不属于同一法律关系,可另行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最终,法院依法判决李某向姜某返还电费6万余元。 法官提醒:生活中,不当得利的情况并不罕见。不小心转错账、充错话费等都属于“不当得利”的范畴。如果遇上类似的“意外之财”,也请大家秉持诚信的美好品德,及时将不属于自己的利益返还,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来源: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