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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招募

见习人员和实习生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拟向社会公开招募见习人员和实习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见习人员

(一)招募岗位和人数

招募岗位包括审判执行辅助岗与行政管理辅助岗。当岗位出现空缺时,将适时进行人员补充,直至达到满员20人。

(二)招募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遵纪守法,身体健康,服从工作安排,熟悉计算机操作及基本办公软件应用;

3.毕业2年内未进行就业登记的高校毕业生;

4.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审判执行辅助岗位的,原则上要求法学相关专业。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接受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有违纪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等处分的人员;

4.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名的人员。

(三)报名时间与方式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长期。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符合条件人员将下列报名资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hujiyuanzhaopin@126.com,材料名称统一以下“见习人员+姓名”形式标注。报名资料如下:

(1)韶关市青年就业见习登记表(见附件);

(2)个人简历;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扫描件,如有专业资格证书的一并提供。

(四)招募程序

1.面谈。组织人事部门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面谈,参加面谈的人员需携带报名材料的原件进行审核。毕业证书、身份证收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面谈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2.签订协议书。达成见习意见后,确定人选并签订《韶关市青年就业见习协议》。

(五)见习补贴

见习补贴3000元/月,购买特定人员工伤保险。


二、实习生

(一)实习人数

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一般不超过20人。

(二)实习条件

1.大学本科以上在校生,法律专业优先,人力资源、行政管理、公文秘书、财务会计等其他相关专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考量。

2.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遵规守纪;

3.实习时间一个月以上。

(三)实习申请时间与方式

1.申请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长期。

2.申请方式:网上申请。符合条件人员将下列资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hujiyuanzhaopin@126.com,材料名称统一以下“实习人员+姓名”形式标注。申请资料如下:

(1)有高校出具实习介绍函或学生证等其他有效证明在校生身份的材料;

(2)身份证扫描件。

(四)实习程序

审核实习申请资料后通知符合条件人员办理实习手续,实习期间接受单位日常管理,实习结束出具实习鉴定。

(五)实习保障

实习生在实习期间享受单位早、中、晚餐补贴,其余费用自理。


三、其他事项

1.见习人员管理按《关于印发<韶关市青年就业见习工作实施方案(2024年修订版)>的通知》和《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见习学员管理制度》等规定执行。

2.实习人员管理按《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实习生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3.本公告长期有效,未尽事宜由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仅限招募事宜咨询):0751-8550669。


附件:韶关市青年就业见习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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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5年6月19日

来源: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