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亮出生态环境“成绩单”,空气质量改善幅度居全省第一

8月28日上午,

我市举行2024年韶关市生态环境

重点工作新闻发布会。

会上通报我市2024年1-7月

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及重点工作情况。




2024年1-7月生态环境质量状况




大气环境质量:截至7月31日,市区2024年空气质量优良率(AQI达标率)为99.5%,与去年同比上升2.3%。六项污染物均达到空气质量国家二级标准,空气质量综合指数2.42,同比改善15.1%,改善幅度居全省第一。

地表水环境质量:今年1-7月,我市34个地表水市考以上断面水质优良率为100%,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全市水质指数为3.1294,与去年同比,水质指数改善2.88%。

土壤环境质量:严格建设用地准入管理,截至7月底,区域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持续推进农用地分类管理,确保完成2024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92%的任务要求。

发布会现场就大家关心的内容,

进行了问答。


问:去年底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其中推进美丽河湖建设是落实美丽中国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今年我们在落实美丽河湖建设方面主要做了哪些工作?





答:韶关作为广东重要的生态屏障和重要的水源涵养地,是北江和东江的源头,保护和治理好每一条河流,推进美丽河湖建设,是我们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重要历史使命。今年以来,我们着力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全力推进江河湖库水质保护。今年以来,我们强化了重点国考断面目标管控,大力推动河坪国考断面达标攻坚,建成了首个畜禽养殖粪污集中处置中心;加大新丰江水生态环境保护力度,开展新丰江干、支流水环境治理,着力落实总氮削减目标;强化北江高桥断面水质保护,探索开展溶解氧超标成因分析和对策研究,降低溶解氧超标风险。以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为抓手,推动城镇污水管网建设与改造,完成了重点流域136个排污口整治,整治率为80%,提前完成了年度目标任务。持续推进饮用水水源保护,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水质均达到或优于Ⅱ类。今年1-7月,全市11条主要江河34个监测断面水质优良率100%,水质指数同比改善2.88%。


二是开展美丽河湖优秀案例试点申报。今年我局重点以南水水库为试点,申报国家和省美丽河湖优秀案例。南水水库经过近几年的山水共治,系统保护,她从曾经的水华风险水体涅槃为现在百万人赖以生存的饮用水水源,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等流域要素系统保护取得良好成效,现在水质常年达到I类。经省级专家评审和现场复核,南水水库有望成为今年省级美丽河湖优秀案例。


三是制定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清单。美丽河湖是美丽中国在水生态环境领域的集中体现和重要载体。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全面推进新时代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我们按照“全面覆盖、责任明晰、统筹推进”的原则,以国省考断面所在河湖为对象,以断面或河湖所在县(市、区)为主体,围绕水质改善、流量保障、岸线整治、生态修复等核心任务,制定我市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清单,确保按时完成2035年“人水和谐”美丽河湖基本建成的目标。计划到2035年建成10条美丽河流,3个美丽湖库和7条县(市)美丽“母亲”河。


下一步,我们将坚持守水有责、管水担责、护水尽责,统筹推进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推动水生态环境保护由污染防治为主向“三水”统筹治理推进转变,按照计划有序推进美丽河湖建设,写好美丽河湖建设后半篇文章,永保一江清水送湾区。


问:今年1-7月,韶关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改善幅度居全省第一,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和行动?




答:我市是老工业城市,产业结构偏重,韶钢、韶冶位于市区中心,周边有火电、砖瓦等企业;能源结构以燃煤为主,市区地形为河谷型盆地,扩散条件差。经过努力,近几年PM2.5维持历史低值。上半年PM2.5平均浓度为21.7ug/m3,同比去年下降16.9%。采取的主要工作措施有:


一是严控烟花爆竹燃放。在市委市政府的指导下,提前研究部署。倡议公职人员带头,广大市民自觉不在禁放区内燃放烟花爆竹。今年春节期间,PM2.5平均浓度同比去年下降21.2%。


二是推进重点企业减排治理。持续推进重点行业企业超低排放改造;韶钢完成全流程超低排放改造,实现无组织颗粒物大幅减排;韶关冶炼厂完成烧结车间升级改造,提升有组织颗粒物减排效果。


三是加强工地扬尘监管。我局会同住建管理部门督促各工地文明施工,落实“六个100%”措施,加大检查力度,同时加大道路、厂区洒水抑尘。


四是做好污染天气应对管控。加强会商研判,提前两天启动污染天气管控。全市联动,10个县(市、区)每日开展企业现场监督帮扶与线上巡查,督促涉气企业落实协商减排措施;其他职能单位联防联控,加大对黑烟车、露天焚烧管控力度。


下一步,市生态环境局将不遗余力,继续加强钢铁、砖瓦、发电企业、机动车的减排治理。继续加强市区扬尘污染、露天焚烧、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的污染管控。加强会商与预判预警,提前全面启动管控,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问:2024年以来韶关市生态环境局在推进包容审慎监管,助力企业发展方面主要开展了哪些工作呢?





答:2024年,为进一步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不断强化助企发展理念,推进包容审慎监管,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包容审慎监管的指导意见》及《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深入优化生态环境执法方式助力稳住经济大盘的十二项措施>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我局在持续强化执法监督的同时推进包容审慎监管不断优化执法方式,认真落实省、市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推进柔性执法。以柔性执法助力打造营商法治“软环境”,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


一是落实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差别化管理。对纳入执法正面清单管理的16家企业充分利用无人机巡查、在线监控、视频监控等科技手段开展非现场检查,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干扰。


二是落实宽严相济监管。积极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进一步支持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对违法情节轻微、主动改正和作出道歉承诺的企业,依法免于或减免处罚。今年1至7月,全市共38家企业因违法情节轻微、及时改正,依法不予处罚,7家企业适用公开道歉、作出守法承诺依法减免处罚,减免处罚金额73.6万元。


三是持续实施执法“观察期”制度。对个体工商户、中小微企业和新兴企业的轻微违法行为,优先适用警示告诫等柔性执法方式,在“观察期”内改正违法行为的,依法不予处罚。今年1至7月,全市生态环境领域共有30件环境违法行为适用于执法“观察期”制度,予以免于处罚。





来源:韶关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