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新丰县人民法院
公布了一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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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拒不履行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将被依法采取罚款、拘留、
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等强制措施,
并在行政审批、市场准入、融资信贷、
子女教育及就业等方面进行惩戒;
对涉嫌拒不执行法院判决、
裁定罪的被执行人,
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失信被执行人应当
尽快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履行全部义务后可向
新丰县人民法院申请
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删除信息。
科普时间
“失信”,
全称为“失信被执行人”,
俗称“老赖”,
是人民法院针对被执行人的
不诚信行为、规避执行、抗拒执行、
不配合法院执行程序等行为
采取的一项执行措施。
通常而言,只要被执行人没有履行义务,都可以采取“限高”措施。目的是防止被执行人财产的不当减少,具有保全债务人财产的作用,同时也是一种信用惩戒的重要手段。
如果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限制消费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因此,无论是限高还是失信,都会对当事人生活产生巨大影响。只有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后,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经法院审查同意才能解除相应措施。